优惠政策
国家火炬计划常熟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进程中一个较长时期的重点任务,对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新材料产业群、产业链,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吸引投资视点都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将站在全市经济发展和产业全局的高度,统筹兼顾,协调、领导基地建设,形成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在组织、政策、资金、管理、服务等方面强化集成,重点扶持。
1 、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国家火炬计划常熟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基地领导小组,从区域功能和产业化角度指导基地建设和发展,审议、制定基地规划方案和建设措施,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协调、监督、检查主管部门的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和服务中心,贯彻领导小组决议,组织协调决议和规划的实施,并为基地企业提供技术、经济、人才、市场等方面的咨询、中介、评估、培训、翻译的服务。
2 、优惠政策到位
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基地:
( 1 )基地内高分子新材料及制品企业优先享受国家、省、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 2 )基地内高分子新材料及制品企业优先享受国家、省、市对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群的各项优惠政策。
( 3 )基地内高分子新材料及制品企业享受《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
( 4 )基地内高分子新材料及制品企业优先在常熟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设立新材料研发中心,享受《常熟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常熟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
( 5 )贯彻执行常熟市市政府制定的《关于支持国家火炬计划常熟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推动基地快速健康发展。
( 6 )对为基地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科技人员和管理者给予表彰奖励,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市长特别奖”。
电气机械产业基地:
(1)基地内电气机械企业优先享受国家、省、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2)基地内电气机械企业优先享受国家、省、市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各项优惠政策。
(3)基地内电气机械企业享受《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
(4)基地内电气机械企业优先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内设立电气机械研发中心,享受常熟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常熟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
(5)贯彻落实常熟市政府制定的《关于支持国家火炬计划常熟电气机械产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推动基地快速健康发展。
(6)对为基地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科技人员和管理者给予表彰奖励,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市长特别奖”。
3 、资金投入到位
( 1 )市财政安排专项拨款每年 500 万,用于高分子新材料及制品项目贴息与基地建设。
( 2 )市科技三项经费每年重点安排支持基地内高分子新材料企业的科研开发,引导基地建设及基地产业发展方向。
( 3 )氟化学工业园、重点区、辐射区的所在镇,每年由镇财政安排本级财政支出的 0.5
— 1% 经费,重点支持特色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化建设。
( 4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向基地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开发、生产提供贷款担保。
4 、管理到位
( 1 )明确基地核心区、重点区、辐射区的产业特色和发展方向,全面规划、科学管理。
( 2 )制定《国家火炬计划常熟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基地新材料企业的认定办法》,按基地核心区、重点区、辐射区的产业特色认定高分子新材料企业。
( 3 )在基地核心区、重点区、辐射区内优先发展符合其产业特色的新办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打破属地原则,鼓励按产业特色在相应的核心区、重点区、辐射区内建办企业,加速区域内产业特色企业的集聚,逐步形成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的特色高分子新材料产业链、产品群,并在区域内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做到信息资源、科研力量等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共享。
( 4 )对基地核心区、重点区、辐射区内符合产业特色的发展项目,优先立项,资金优先安排。
( 5 )鼓励区域内的特色产业链、产品群企业联合、合并,捆绑上市。
5 、创新服务到位
加强以省级孵化器“常熟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核心的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集成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科技培训中心、市科技网络中心、市技术市场、市翻译公司、市专利事务所等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市科技局系统现有的科技服务体系的资源优势,吸收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机构,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以基地为服务重点,主动为基地内企业提供国内外新材料产业发展动向、技术、经济、人才、市场等方面的咨询、中介、评估、培训、翻译、质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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